2012年8月15日 星期三

愛是平等的,那結婚的權利呢?Equal Love, Equal Rights!(轉載自LEZS06)


前言

澳洲最近的婚姻平權集會如火如荼展開,去年11月來雪梨的時候,就馬上看到了12月的Rally for Equal Love 的海報四處都有(那時候還很鄉巴佬的一直拍照覺得很開心,現在回頭看那些照片覺得以前真可愛~),為LEZS報導的是五月份的六大城市集會遊行,剛過去的八月又舉辦了一次八大城市聯合遊行 for marriage equality!! 這波平權運動不只是在各城市展開,在網路上和國會殿堂更是瘋狂的進行各式各樣的討論,Gay Marriage Rights in Australia這個粉絲專頁目前已有十九萬網民關注,還不包括每天轉貼出去的相關資訊,希望我之後還可以持續地把這些消息送出給大家囉:)

這個連結是八月的時候雪梨的遊行現況,有興趣的可以點進來看看囉!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10151162454960390



(原文刊載於LEZS06期FOCUS專欄)




最近因為美國總統歐巴馬公開表示支持同性婚姻(same-sex marriage),讓同性婚姻瞬間成為各國政治領袖的政治表態重點項目,法國、紐西蘭的總理都分別跟隨歐巴馬鬆口支持同性婚姻,但一向公開表達對同志友善、致力於消弭性別歧視的澳洲政府,執政黨總理與反對黨領袖皆不約而同表示,她/他們因宗教信仰,不會追隨歐巴馬的腳步支持同性婚姻。這個發言一出,令今年本來就盛大舉行數次的「平等的愛」集會(Equal Love Rally)與各地爭取同性婚姻的LGBTIQ團體相當憤怒,在5月12日當天,分別在全澳六個主要城市(雪梨、墨爾本、布里斯本、阿德雷德、伯斯與首都坎培拉)同時舉行集會抗議,爭取同性婚姻平等權的活動,共超過六千人於當日下午一點準時集合,與全國同志一齊向政府表達要求平等婚姻權的聲音。

代表大學學生會聯盟的同學上台發表支持同志婚姻


可愛的跨性別姊妹上台支持同志婚姻!


多數西方國家看待婚姻的角度,是透過宗教的觀點出發,認為婚姻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一男一女結合,並沿用聖經中對同性性行為的教義,來禁止同性伴侶在法律上「結婚」。但在現實狀況中,又遇到許多同志伴侶在法律上,因身為無法結婚的夫夫或妻妻,而權益受損的狀況,因此衍生出「同居伴侶法」(domestic partnership)或註冊伴侶關係(registered partnerships)(註一) 、以及「公民結合」 (civil union)的方式(註二),來確認同志伴侶的關係,保障其家庭、財產、社會等相關的彼此權利義務。而東方國家在這方面的腳步稍嫌緩慢一些,通常是因為家庭傳統與傳宗接代的思想,因而認為同志無法自然生育,或無法陰陽調和,因而反對同志伴侶關係。台灣目前亦在積極推動相關法律,由「台灣同志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註三) 發起,希望可以同步推動通過伴侶法與同志婚姻,讓希望進入體制的台灣同志伴侶,可以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障,進而建立自己想要的家庭樣貌。



所有人在熱鬧的牛津街坐下!這是我們的城市!我們的路權!不是屬於恐同政府和警察~





從伴侶盟草創時期,就在台灣和這些運動夥伴一同討論的我,來到雪梨當然不能錯過各種關於同志婚姻的大小討論與活動,所以當我一得知竟然有如此盛大的全國聯合六大城市一起串連的集會遊行活動,馬上寫在行事曆上,打算好好參與一探究竟。雖然不比歡樂的同志遊行嘉年華人潮洶湧,實體或網路宣傳卻是一點也不少,走在雪梨街頭總是會看到鮮豔又鼓舞人心的海報,Marriage Equality in Australia的標語也時常可見,主要媒體雪梨先鋒報(類似台灣的聯合報)更在歐巴馬表態支持同性婚姻之後,在當周的周日報大幅花了四個全版,來討論在澳洲同志的生存處境與狀況,包含是最困難的軍中、校園、和家庭議題,深入大小家庭的議題討論中,也為512的集會遊行跨出了暖身的一步。



一對中年女同志拿著「現在就要婚姻權」的牌子支持遊行!

很多拉子站出來抗議『儀式關係』不等於『婚姻』


已逐漸走入秋冬的雪梨,512當天神奇地是個有暖陽的好天氣,十二點多我就與友人前往集合地點市政廳(Town Hall)前方,我們到達時已有主辦單位與一些協辦支持團體的攤位,在我們繞了一圈之後,不知不覺已然聚集了相當多的人潮,更不乏異性戀父母推著嬰兒車與同志友人一起支持的身影,令我們非常感動。這系列的集會遊行完全是高度政治化的訴求-Equal Love, Equal Rights,雖然目前澳洲已有「實質伴侶關係」(de facto)的法律可以使用,也可以舉行「承諾儀式」(commitment ceremony),來確立彼此關係與承諾婚姻義務,各州也有不同的法律來認可同志伴侶生養小孩,但許多想走入婚姻殿堂的同性伴侶,依舊不得其門而入,或者必須透過重重法律或行政手續,才能達成異性戀夫妻簽一紙契約就能達成的事情,依然是充滿著不公平與歧視的狀態。和雪梨同志遊行截然不同的是,不像雪梨同志遊行充斥了歡樂與慶祝氣息,還有各種精心打扮的舞台表演,我反而更被這樣真實的人群所感動著,除了遊行最後舉行的婚姻儀式的工作人員之外,所有人皆穿著一般的服飾上街,有爺爺奶奶、有青少年、也有妻妻與甫出生的嬰兒,或許因為如此貼近,就是在街上會擦身的人群,才讓我真實的感覺到,這一切離我好近,許多人都在身邊努力著,更讓我感到對未來的希望,看著白髮夫夫手牽手一齊走上街頭,為自己的權益而努力,尚稱年輕力壯的我們又怎能說停喊累呢?

帶著初生寶貝的拉子couple,看起來幸福洋溢!


母親帶著孩子前來支持遊行,在領軍彩虹旗前親暱擁抱。


一路上領隊的大彩虹旗在陽光下閃耀著美麗的多元色彩,隊伍中的所有人都熱切地喊著“What do we want? Marriage Equality! When do we want it? NOW!”(我們要什麼?平等婚姻權!什麼時候要?就是現在!)。直到走到了號稱同志街的牛津街時,一位牧師走上前導車,請大家就地坐下,並鏗鏘有力地說著:「我們現在要在我們的城市、我們的土地、舉行我們的婚禮,請各位不要害怕就地坐下觀賞婚禮,因為國家屬於我們,不屬於警察,也不屬於恐同政府!」全場熱烈激昂掌聲,讓我著實地感受到人民聚集所帶來的希望和力量。遊行途中我們沿路觀察,有大力支持的路人與公車司機,但也有面露不悅的保守分子,甚至在車內大比中指還大罵髒話者也不只一二位,我也認知到,不論是在多進步或尊重人權的國家,依然會有這種不理智的仇恨言論產生,法律或政策或許改變緩慢,但社會態度與偏見更需要漫長的時間以及每個人的努力來扭轉。



Oxford St.牛津街廣場擠滿了支持的群眾!



而回到台灣來看,或許我們離這個階段還嫌遙遠,但往前走永遠不嫌遲,同志所要的從來也不是特權,一直都只是把我們的權利「要回來」!所以,如果妳/你也希望,有一天在台灣可以跟心愛的人共組家庭的話,現在就起而言坐而行,社會不會自己改變,需要我們推他一把,每一隻小手都是力量,匯集起來就會很可觀囉!不論是找身邊的友善異性戀出櫃,把他/她拉進來成為直同志的一份子;抑或是試著在同志時事出現時在Facebook發聲;也可以把身邊的拉子朋友聚集起來,大家彼此支持;或是參加熱線、遊行、拉拉手、同家會、伴侶盟等同志組織,為社群盡一點點心力。在雪梨這些日子以來,我總想念著期待著,也相信著台灣也可以做到我在澳洲所看到的這些事情,只要我們相信Equal Love,然後起身爭取我們的 Equal Rights,我們或許會是亞洲第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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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因應宗教婚姻的聖經定義嚴格,越來越多伴侶選擇不進入婚姻而進行同居或組成家庭,為了保障這樣的家庭模式一些國家制定了「同居伴侶法」(domestic partnership)或註冊伴侶關係(registered partnerships),前者是根據同居之事實而非親密關係伴侶而組成的家庭模式,後者為透過行政手續來組成的法定伴侶關係,在某些國家同性戀異性戀皆可使用。

註二:公民結合通常是跟婚姻有相似的權利義務,是為了不使用「婚姻」這個詞彙而創的法律制度。

註三:台灣同志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由個人與團體組成,團體分別為: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同志同光長老教會、台灣拉拉手協會,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青少年文教會等。有興趣可參訪官方網站http://tapcpr.wordpr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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