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8日 星期六

稅繳了,那我們的權利呢?


文|同志諮詢熱線 政策推廣部主任 呂欣潔 
(原刊於98年六月份立報)


報稅的時節又來臨了,每到5月總是可以聽到身邊的同志朋友哀鴻遍野的聲音:「政府到底為同志做了什麼,為什麼我們要繳這麼多稅?」、「我跟我的伴在一起10年了,還是得分開多繳好幾萬的稅」、「養這麼多官員,卻沒有一個人願意為同志說句話」。是啊,其實我們也想和伴侶一起合併報稅、也想可以幫伴侶加保健保、也想可以一起買房子享受小家庭優惠房貸……還有好多似乎理所當然屬於「公民」的權利,努力盡義務的同志也想一起參與。


今年初,家中原本有計畫購屋的打算,恰好政府釋出「青年安家方案」。媽媽非常開心的跟我表示想使用此政府優惠房貸,讓我可以和我的伴侶有個穩定的安身之所。但仔細研究才發現,此方案適用對象是新婚青年家庭或因生育子女購(換)屋的青年家庭,而所謂「新婚」及「生育子女的青年家庭」,在目前的台灣社會中,皆是異性戀伴侶的獨享權利。也就是說如果一對同志伴侶交往了10年、有穩定工作、按時繳稅,但只要身在台灣,他們/她們就得比異性戀伴侶多付出至少1264百元,才可以擁有自己的「家」,這可是一般民眾3個多月的薪資所得,另外還得額外處理房屋共有的繁複行政手續,這豈不是變相的懲罰無「法」結婚的台灣同志?


而身為同志的我與我的親人,在面對這些政府機器下的歧視和差別待遇,承辦人員只能給我們一句:「我們是依法辦理!」而無視於我身為公民的基本權益。如果法律無法走在人民之前,進行社會教育的話,請問台灣政府口中的「社會共識」到底要從何而來?


同志在多數的時候一向是安靜無聲的族群,我們認真工作、唸書、當兵、繳稅,同志存在於台灣的每個角落,是你我的親人或朋友,就跟一般人一樣,也有親密關係的需求、更有組成家庭的渴望。


熱線在今年也期待能提供更多的服務給同志社群,遂成立了「親密關係工作小組」,在成員們分享與討論彼此的經驗之中,更讓我感受到了情感的真摯和性傾向是毫無關係的,一樣有愉快、有失落、有承諾、也會有欺騙,有人一路順暢、也有人跌跌撞撞。唯一的差別只在於,同志的親密關係缺少的是整體社會提供的典範和資源,從來沒有人教我們同志該怎麼談戀愛、經營關係,所以我們才要花更多的力氣呵護和開創空間;從來也沒有一個官員敢大刀闊斧提供同性伴侶共同報稅或購屋,所以我們只能假裝單身,繳更多的稅和貸款來打造我們的家。在這麼努力之後,我們卻仍然只能夠對外稱呼彼此為「朋友」而非「伴侶」,這是讓人多麼心碎的事。


參與了同志運動這麼多年,呼喊了那麼多的口號,在和社會不斷對話的同時,回到每個人的生活當中,卻還是要面對這麼多難以撼動的差別待遇。在這個報稅的季節,我們這些被逼著要繳稅的同志,相信更能感受到這些錢付出的是多麼不值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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